為了讓眼睛看起來更大更美,時下年輕人流行配戴瞳孔放大片,不過臺北市衛生局稽查7款隱形眼鏡,不僅沒有中文標示,也沒有衛生署核准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,屬於不法藥物,已經移請檢調單位偵辦。



隱形眼鏡除了矯正視力,時下流行的瞳孔放大片更訴求讓眼睛變大變漂亮,但是臺北市衛生局抽查7件網路業者販售的瞳孔放大片,發現7件全部沒有中文標示,也沒有衛生署核准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,屬不法藥物,已經移請檢調單位偵辦。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說,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,網購業者沒有經過核准,不得販售。提醒民眾,隱形眼鏡長時間配戴在眼睛,一旦戴了品質不良的隱形眼鏡,可能造成角膜損傷,甚至失明,呼籲消費者一定要檢查外包裝標示。至於業者違反販售醫療器材,可依照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,處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款。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,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

(2011-08-08 17:04:15 張益勤)

文章來源: 教育廣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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